业主的权力和职责:
您作为物业的成员之一享有一下的权利:
- 共同持有和共享公共区域
- 代表自己的单元出席业主大会和参与投票
- 在不干扰邻居和物业的情况下,安静享受自己的单元
- 自己的单元在不影响大楼或改变建筑结构的情况下做内部维护和翻新
您也必须履行一下的职责:
- 定时支付物业费以及其他与您物业相关的费用
- 遵守物业规则并确保您的租客,访客们均遵守这些规则
- 遵守并履行物业的决定
- 定期维护您的单元,以避免影响邻居,公共区域或其他大楼的结构
- 允许物业授权的管理员或代表在给予适当的通知后进入您的单元
- 若您的联系方式有变更,需即时将您的最新联系方式提供给行政经理
- 若您将单元委托给第三方管理或及即将离开新西兰超过三周,必须提供您授权人(如租赁经理或中介)的联系方式
- 在您的单元完成交割之后,即时以书面方式提供行政经理一份变更通知信(S85 Notice)。直到物业从您的律师接到变更通知信前,您仍有责任交纳任何与您单元有关的费用
- 在未与物业代表商量并获取同意前,不得进行任何建筑结构修改或加建
- 不能做出任何有损或影响物业保险的事
作为业主或委员会成员,您有权利选择和委任您物业的服务商。
如果您想替换或委任我们作为您新的物业经理,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得物业的同意:
方法1:业主大会(General Meeting)
在每年召开年度业主会议以前,物业经理需要提前三到六周向所有业主书面发出会前邀请。按照法规,会前邀请函的内容会鼓励您提名每届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同时您也需要向经理提前反映您希望在会议上决议的议案(Motion)。业主在回复邀请函的表格上可以加入相关的议案,例如提案物业更换行政管理公司。
方法2:委员会 会议(Committee Meeting)
如果业主或委员会有意愿在业主年度大会以外更换管理公司,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提案考虑更换新的管理公司。通过业主委员会的考虑并讨论过提案的细节后,委员会有权代表全体业主接受或拒绝该提案。
您若希望和一个专业的物业经理合作并更有效的管理业主法人团的运作,请联系我们 Crockers Body Corporate 联系,我们提供免费咨询及办理更换手续。